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建议提案   > >  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581 | 发布时间: 2021/8/5 9:11:20

陈玉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设立农业产权交易担保中心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方面,为切实降低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门槛”与成本,有效破解全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楚雄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基本模式是由农业、林业、工信等部门分口负责,财政、金融办、人行、银监等部门参与;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农业、林业、工信、财政联合审核推荐;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州级财政给予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准备金一次性补助;县市建立风险补偿准备金,并配合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合作银行加强借款主体风险管控和处置。姚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在2018年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意见》,成立了姚安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运行至今已发放农业贷款30笔,担保贷款金额3540万元。通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为姚安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规模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切实加快了全县“三农”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步伐。

  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待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职责,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贷款做好相应的工作。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农业产业交易担保中心试点,建立以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县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督查指导,乡镇设立农业产业交易担保中心的工作机制。扩大担保物范围,简化担保程序,尽快把各类权属资源变成资金流,为农业经营者提供金融资金,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新农业形态的政策研究,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走出姚安新模式。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