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5月10日15时30分,朱明昆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永公路连接线与杨家巷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朱明昆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2021年5月12日9时40分,李爱伟驾驶号牌为云E9E897的微型轿车行驶至班刘线3公里300米路段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李爱伟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2021年5月12日10时20分,娄家勇驾驶号牌为云EEZ413的普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班刘线3公里300米路口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娄家勇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2021年5月13日10时22分,杨学红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光线5公里500米处时,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杨学红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