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人社发〔2020〕10号、云人社通〔2019〕75号和楚人社通〔2019〕76号文件规定,我县2020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经过申请、认定、初审,符合申报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现将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等1家企业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事项公示于众,欢迎社会各界各部门给予监督指正。
序号 |
企业名称 |
正常减员人数 |
实际裁员人数 |
上年度裁员率(%) |
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人) |
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金额(元) |
已补贴普惠性稳岗返还金额(元) |
应补贴困难企业稳岗返还金额(元) |
1 |
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 |
0 |
0 |
0 |
36 |
205632.00 |
8885.58 |
196746.42 |
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请向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8—5711521 0878—5713747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