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政务公开   > >  公示公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的 ...
来源: 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 访问量:3793 | 发布时间: 2015/12/16 16:17:29
索 引 号 532325-006298-20151216-0003 栏目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姚安县 生成日期 2015-12-16 08:14:08
文  号 姚政办通〔2015〕52号 来  源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姚安县 发布人:刘洁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分类
专项目录
信息标题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栋川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5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532325-006298-20151216-0003       发布时间:2015-12-16 08:14:08   [ 打印 ] [ 关闭 ]

栋川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已经20151125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26       

 

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

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推动我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政策。

第一条  姚安县人民政府20151012发布的《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范围内的棚改户在执行《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同时执行本政策规定。

第二条  实行棚改户购房困难补助制度,享受棚改购房困难补助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和《装修补偿协议》,并于2016430日前在县内购买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棚改购房困难补助按下述规定兑现:

(一)棚改住户在20151231日前签订《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同时,同意评估机构按姚安县棚改办安排的时限内进行评估,在装修评估报告送达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送达棚改户)15日内签订《装修补偿协议》,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300/平方米的棚改购房困难补助。若在装修评估报告送达后15日内未签订《装修补偿协议》的,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二)棚改住户在201625日前签订《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同时,同意评估机构按姚安县棚改办安排的时限内进行评估,在装修评估报告送达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送达棚改户)15日内签订《装修补偿协议》,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200/平方米的棚改购房困难补助。若在装修评估报告送达后15日内未签订《装修补偿协议》的,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三)棚改住户在201641日前签订《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和《装修补偿协议》,同时,同意评估机构按姚安县棚改办安排的时限内进行评估,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100/平方米的棚改购房困难补助。超过本条规定时限签订协议的,按照本规定第三条执行。

(四)列入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的棚改户,在20151012发布的《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购买县内商品房,新购商品房与棚改房是同一产权人,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完成棚改协议签订的,给予相应的棚改购房困难补助。

第三条  棚改住户在201641日后签订《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和《装修补偿协议》的棚改户按照《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执行,不再给予棚改购房困难补助。

第四条  列入2015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的棚改户,按规定时限内签订了《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和《装修补偿协议》的,未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由本人书面申请,可以直接领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款,安置补偿款按《姚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执行,不给予棚改购房困难补助。

第五条  列入2015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的棚改户属农村户口、家庭困难或居住人年龄均超过60周岁、无能力购房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单位核实、公示无异议的,可以直接领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款,不给予棚改购房困难补助。如有住房需求的,可优先安排公租房,公租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第六条  列入姚安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的对象,在2016430日前不参与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的,不再列入下批次棚户区改造规划。

第七条  本规定由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姚安县 发布人: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