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号
(总第495号)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姚安县审计局对姚安县龙岗花卉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姚政复〔2018〕67号批复,建设栋川镇龙岗村小屯二组花卉种植大棚基地187亩及生产通道,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变电系统、冷藏、包装设施及围栏、大门等附属设施。计划投资2 000万元,资金为国家中长期贷款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以上建设工程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完整。但还存在送审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工程结余资金未缴财政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75.02万元
(二)工程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2.68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整改处理,对工程结余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将结余资金缴县财政。建议完善工程资料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已作调减工程造价处理。工程结余资金已缴入县财政。采纳了审计建议,完善了工程资料和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