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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6年1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 访问量:5364 | 发布时间: 2016/6/8 15:04:34
姚安县2016年1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索引号:532325-006856-20160603-0001       发布时间:2016-06-07 09:17:28   [ 打印 ] [ 关闭 ]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42

(总第280号)

姚安县20161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6年6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一季度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计划及有关情况的通知》(云审办发〔2015〕49号)等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5日,对姚安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就地审计、对16户生产、流通餐饮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21家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职能,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督查考核,确保2015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2015年姚安县卫计局、农业局、经信局、发改局、教育局有专门的股室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各部门强化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管。2015年全县共受理并办结食品流通许可证230件,受理并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136件,核发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证144件;2015年7月1日,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文件要求,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并加挂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于9月1日起在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开展办公,全面履行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职能职责,12月28日“三定”方案已审批。下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对姚安县8个政府部门、涉及114.1万元财政资金,抽审项目资金总额111.1万元,对十六户生产流通餐饮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姚安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总体情况是好的,能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政策、制定了食品安全预案、监管人员机构配置到位、履行了监管职能,经费保障基本够,监管工作能有效开展,保障了2015年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姚安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有利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但也还存在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薄弱、监测建设工作还不到位、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县财政未配套前场镇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补助经5万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

(二)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薄弱、监测建设工作还不到位。

(三)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

(四)县财政未配套前场镇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补助经费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㈠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出具了审计报告。(一)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勾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二)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薄弱、监测建设工作还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积极争取资金、配套相应的检测设备,人员、加强检测业务培训、扩大检测范围,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三)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的问题,建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相关职能部门,扩大宣传,组织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对(四)县财政未配套前场镇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补助经费5万元的问题,建议县财政局及时配套补助经费5万元

四、审计问题发现的整改情况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采纳了审计建议。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姚安县姚安县审计局 发布人:姚安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