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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新闻解读(三)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访问量:2737 | 发布时间: 2018/8/17 15:01:37

10、问:针对农村地区交管服务延伸有哪些举措?
答:随着县乡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普遍进入农村居民家庭。近年来,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每年新增数量均超过1000万,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需求急剧增长。但农村地区交管服务相对仍比较薄弱,服务网点少,开办业务少,群众办事路途远、时间长、成本高。
为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适应农村汽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有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此次改革,公安机关主动将交管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构建农村交管服务新格局。一是向县级下放车驾管业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全国1905个县市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978个县市可以开展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大大缩短了交管服务半径。但各地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下一步还将加大机动车登记、驾驶人考试等业务下放力度,并引导鼓励在县(市)布建机动车检验机构,方便县乡群众就近上牌、领证、检车。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经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口车登记。二是向农村延伸交管服务。充分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11、问:如何提高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水平?
答: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而且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当事人希望提高效率、尽快处理。为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公安部积极会同中国保监会推行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全面推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等工作模式,推行轻微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对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快速撤除现场,并通过手机APP或者微信公众平台上传事故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定责。为进一步方便驾驶人快速、高效办理事故理赔,公安交管部门正积极推动与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事故处理理赔运行机制,持续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效率和理赔服务水平。一是推行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通过与保险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集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为一体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机构、跨层级的保险和事故信息实时查询共享,实现事故车辆财产损失在线定损、在线理赔,将理赔环节由“线下”升级为“线上”,打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上的优势,实行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模式、参与事故快处快赔,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交警带领与单独巡查相结合、徒步巡逻与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等方式,织密巡控网络,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并借助“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和保险理赔软件,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理赔、快速撤离现场,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提升事故处理效率,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三是推行农村地区事故快处协理新机制。在农村地区组建以保险业务员、保险理赔员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为主体的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软件等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和办理事故理赔,为广大驾驶人快速、高效处理事故提供贴身和便捷的服务。

12、问: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如何发挥作用?
答:为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017年10月,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部署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搭建“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对于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互联网将人民法院、公安交管、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调解、保险、社保、鉴定机构等有关职能单位的信息联通共享,为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在线损害赔偿调解、赔偿计算和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司法确认、法院诉讼等服务,以有效分流诉案,提高调解和诉讼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改革,公安交管将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定损理赔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对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的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推行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全面引入保险行业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广泛建立以保险从业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在公安交管部门办案场所设置专门的人民调解室、巡回人民调解室等形式,由保险行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多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职能,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分流化解,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提高调解效率。

13、问:机动车检验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举措?
答:2014年公安部会同原质检总局推行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推出新车六年免检、省内异地检车、放宽检验机构许可等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破解了检车难、排队长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人员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进一步放宽异地检车政策,优化车检服务措施,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一是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检车。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二是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三是提高发放检验标志效率。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对抽查监督发现违规检验问题的,一律依法追究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14、问:目前,车辆异地转籍程序比较复杂,这次改革有哪些新的政策安排?
答: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此次改革,公安部门聚焦群众反映车辆转籍手续繁杂等问题,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一是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需要提示的是:考虑到车辆档案电子化需要配备相应软硬件、升级完善信息系统等工作,该项服务措施将选择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15、问: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随着人流、车流、物流大增长、大发展,群众异地生活、学习、工作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异地申请驾驶证需求持续旺盛。此前,公安部已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申领,但群众仍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社会群众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条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民意导向、需求导向,在完善升级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条件,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通考”。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通考”。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措施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

16、问: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情况?
答:近年来,公安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要求,坚持主动创新,大力改革,相继推出车检改革、驾考改革、互联网服务平台、跨省异地缴纳罚款、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一系列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政,5亿多人次享受到改革红利。驾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国31个省份全部开通互联网自主报考约考,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16个自学直考试点受理3.4万人报考;801.9万人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车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新增汽车检验机构3295家,1.93亿车次享受免检政策,有效解决了检车难、排队长问题。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顺利实施。全面推广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号牌号码全部向群众公平公开发放;网上选号、“20~50选1”等服务措施全面推行;全国所有省市全部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新号牌80.1万副。“互联网+交通管理”深度应用。各地全面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服务7.32亿次。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全面推行。办理跨省异地缴款业务907万笔,提高了交通违法处罚执行率,减少了驾驶人往返成本和负担。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广泛推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000多万起,轻微事故可在5分钟内撤除现场,快处快赔网点可在30分钟内完成定责、定损、理赔。

17、问: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监管?
答: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起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系统安全保障,防范系统安全风险,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8、问:如何抓好这些“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
答: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此外,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为切实落实好此次推出的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新举措,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提前做好实施准备,确保改革顺利启动、有序推进。二要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和相关行业意见,以人民的获得感检验改革成效,并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更多接地气、便民惠民的新举措。三要将改革举措落实纳入重点督查事项,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并加强改革措施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